孔祯传
《旧唐书》〔五代〕
(孔)祯,高宗时为苏州长史。曹王明为刺史,不循法度,祯每进谏。明曰:“寡人天子之弟,岂失于为王哉!”祯曰:“恩宠不可恃,大王不奉行国命,恐今之荣位,非大王所保,独不见淮南之事乎?”明不悦。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,祯捕而杖杀之。明后果坐法,迁于黔中,谓人曰:“吾愧不用孔长史言,以及于此!”祯累迁绛州刺史,封武昌县子。卒,谥曰温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孔祯在高宗时期担任苏州长史。当时,曹王李明担任刺史,但他并不遵守法律规章,孔祯多次进谏劝导。李明却说:“我是天子的弟弟,难道还配不上当一个刺史吗?”孔祯回答道:“恩宠是不能依赖的,大王如果不遵从国家法令,恐怕你现在的荣耀地位也保不住,难道您没有听说过淮南王刘安的事吗?”李明听后很不高兴。后来,李明身边的人有欺凌百姓的行为,孔祯将这些人逮捕并处以杖刑,甚至打死了其中一些人。不久之后,李明因为触犯法律而被贬到黔中地区。他后悔地对人说:“我惭愧没有听从孔长史的建议,才落得如此下场!”孔祯后来不断升迁,最终担任绛州刺史,并被封为武昌县子。他去世后,朝廷赐予他“温”的谥号。
金明池·琼苑金池
冯延巳/秦观〔五代〕
琼苑金池,青门紫陌,似雪杨花满路。云日淡、天低昼永,过三点两点细雨。好花枝、半出墙头,似怅望、芳草王孙何处。更水绕人家,桥当门巷,燕燕莺莺飞舞。
怎得东君长为主,把绿鬓朱颜,一时留住?佳人唱、《金衣》莫惜,才子倒、玉山休诉。况春来、倍觉伤心,念故国情多,新年愁苦。纵宝马嘶风,红尘拂面,也则寻芳归去。
萧颖士傲物自侮
王定保〔五代〕
萧颖士开元二十三年及第,恃才傲物,敻无与比。常自携一壶,逐胜郊野。偶憩于逆旅,独酌独吟。会风雨暴至,有紫衣老父领一小童避雨于此。颖士见其散冗,颇肆陵侮。逡巡,风定雨霁,车马卒至,老父上马,呵殿而去。颖士仓忙觇之,左右曰:“吏部王尚书也。”颖士常造门,未之面,极惊愕,明日,具长笺造门谢。尚书命引至庑下,坐责之,其曰:“所恨与子非亲属,当庭训之耳!”复曰:“子负文学之名,倨忽如此,止于一第乎?”后颖士终于扬州功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