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齐大任,文王之母,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大姒嗣徽音,则百斯男。
惠于宗公,神罔时怨,神罔时恫。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雍雍在宫,肃肃在庙。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。
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肆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。古之人无斁,誉髦斯士。
译文
雍容端庄是太任,周文王的好母亲。贤淑美好是太姜,王室之妇居周京。太姒美誉能继承,多生男儿家门兴。
文王孝敬顺祖宗,祖宗神灵无所怨,祖宗神灵无所痛。示范嫡妻作典型,示范兄弟也相同,治理家国都亨通。
在家庭中真和睦,在宗庙里真恭敬。暗处亦有神监临,修身不倦保安宁。
如今西戎不为患,病魔亦不害人民。未闻之事亦合度,虽无谏者亦兼听。
如今成人有德行,后生小子有造就。文王育人勤不倦,士子载誉皆俊秀。
注释
思:发语词,无义。齐(zhāi):通“斋”,端庄貌。大任:即太任,王季之妻,文王之母。
《思齐》全诗二十四句,毛传将其分为五章,前两章每章六句,后三章每章四句。郑玄作笺,将其改为四章,每章均为六句。相比较而言,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,故后代大多从之。
首章六句,赞美了三位女性,即“周室三母”:文王祖母周姜(太姜)、文王生母大任(太任)和文王妻子大姒(太姒)。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,而是先母亲,再祖母,后妻子。孙鑛对此分析道:“本重在太姒,却从太任发端,又逆推上及太姜,然后以‘嗣徽音’实之,极有波折。若顺下,便味短。”(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引)说此章“重在太姒”似可商榷,但言其“极有波折”尚可一听。马瑞辰对此亦曰:“按‘思齐’四句平列。首二句言大任,次
四曰:古之人非无宝也,其所宝者异也。
孙叔敖疾,将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数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为我死,王则封汝,必无受利地。楚、越之间有寝之丘者,此其地不利,而名甚恶。荆人畏鬼,而越人信。可长有者,其唯此也。”孙叔敖死,王果以美地封其子,而子辞,请寝之丘,故至今不失。孙叔敖之知,知不以利为利矣。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,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。
五员亡,荆急求之,登太行而望郑曰:“盖是国也,地险而民多知;其主,俗主也,不足与举。”去郑而之许,见许公而问所之。许公不应,东南向而唾。五员载拜受赐,曰:“知所之矣。”因如吴。过于荆,至江上,欲涉,见一丈人,刺小船,方将渔,从而请焉。丈人度之,绝江。问其名族,则不肯告,解其剑以予丈人,曰:“此千金之剑也,愿献之丈人。”丈人不肯受,曰:“荆国之法,得五员者,爵执圭,禄万檐,金千镒。昔者子胥过,吾犹不取,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?”五员过于吴,使人求之江上,则不能得也。每食必祭之,祝曰:“江上之丈人!天地至大矣,至众矣,将奚不有为也?而无以为。为矣,而无以为之。名不可得而闻,身不可得而见,其惟江上之丈人乎!”
宋之野人耕而得玉,献之司城子罕,子罕不受。野人请曰:“此野人之宝也,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。”子罕曰:“子以玉为宝,我以不受为宝。”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”
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抟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、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所取弥精;其知弥粗,其所取弥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