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华还金
佚名〔南北朝〕
王华六岁,与群儿戏水滨,见一客来濯足,以大醉,去,遗所提囊。取视之,数十金也。公度其醒必复来,恐人持去,以投水中,坐守之。少顷,其人果号而至,公迎谓曰:“求尔金耶?”为指其处。其人喜,以一铤为谢,却不受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王华六岁的时候,和一群小孩在水边嬉戏,见到一个客人来洗脚,因为大醉的缘故,离开时留下了他携带的包裹。王华拿来看了看,有数十金。王华估计他酒醒后必定会再回来,担心别人拿了金子离开,就把它投到水里,坐在那儿等他来。不一会儿,那个人果然哭着来了,王华迎上去对他说:“找你的金子吗?”为他指明了地点。那个人很高兴,用一锭金子作为酬劳,王华推辞没有接受。
注释
以:因为。
铤:同“锭”,用以货币流通。货币的计量单位。
取:拿。
为:替,给。
复:再。
遗:遗失。
谓:对……说。
度:估
简析
此文以简洁的语言叙述了王华年幼时拾金不昧的事迹,文中通过细节描写和人物行为,不仅体现了他的善良和乐于助人,也展现出他的机智和勇敢。当客人以金子作为酬谢时,王华“却不受”,更加凸显了他高尚的品德和不为金钱所动的精神,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。
鹦鹉灭火
刘义庆〔南北朝〕
有鹦鹉飞集他山,山中禽兽辄相贵重,鹦鹉自念:虽乐不可久也,便去。后数日,山中大火。鹦鹉遥见,便入水濡羽,飞而洒之。天神言:“汝虽有志,意何足云也。”对曰:“虽知不能,然吾尝侨居是山,禽兽善行,皆为兄弟,不忍见耳。”天神嘉感,即为灭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