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婢女寒花,是我妻子的陪嫁丫环。生写一女如兰,如兰去世后,又生了一女,也去世了。我曾经寓居在京师时,写下了一首名为《如兰母》的诗。寒花于嘉靖十六年五月四日去世,葬在土山之上。她没能服侍我到最后,这是命啊!
寒花当初陪嫁来我家时,年方十岁,两个环形发髻低垂着,一条深绿色的布裙长可拖地。一天天气寒冷,家中正在烧火煮荸荠,寒花将已煮熟的荸荠一个个削好皮装在小瓦盆中,已盛满了,我刚从外面进屋,取来就吃;寒花立即拿开,不给我。我妻就笑她这种样子。妻子经常叫寒花倚着小矮桌吃饭,她就吃,两个眼珠慢慢地转动着。我妻又指给我看,觉得好笑。
回想当时情形,不
寒花是归有光亡妻魏氏的婢女,来到归家的时候,只有十岁。五年后,魏夫人去世。又过了四年,即公元1537年(明世宗嘉靖十六年)五月四日,寒花去世,于是归有光为她写下了这篇葬志。
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。
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、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。“魏孺人媵也”,寒花不是一般婢女,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。“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”,寒花时年仅十九岁,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。“葬虚丘”,寒花虽为婢女,仍择地郑重营葬。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,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。亡婢、亡妻并述,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,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。这样,既暗示了“葬志”的写作动因,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。领起了全篇。
节末一句:“事我而不卒
《寒花葬志》是一篇叙事散文。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作者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。全文篇幅短小、构思巧妙、详略得当,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,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、性格、神态,记事生动,抒情真挚,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,写极浓之情的艺术特点。
万安县有卖酒者,以善酿致富。平生不欺人,或遣童婢沽,必问:“汝能饮酒否?”量酌之,曰:“毋盗瓶中酒,受主翁笞也。”或倾跌破瓶缶,辄家取瓶,更注酒,使持以归。由是远近称长者。
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,相对咨嗟。卖酒者问曰:“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?”聚饮者曰:“吾侪保甲贷乙金,甲逾期不肯偿,将讼。讼则破家,事连吾侪,数姓人不得休矣!”卖酒者曰:“几何数?”曰:“子母四百金。”卖酒者曰:“何忧为?”立出四百金偿之,不责券。
客有橐重资于途者,甚雪,不能行。闻卖酒者长者,趋寄宿。雪连日,卖酒者日呼客同博,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。客多负,私怏怏曰:“卖酒者乃不长者耶?然吾已负,且大饮啖,酬吾金也。”雪霁,客偿博所负,行。卖酒者笑曰:“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?天寒甚,不名博,客将不肯大饮啖。”尽取所偿负还之。
术者谈五行,决卖酒者宜死。卖酒者将及期,置酒,召所买田舍主毕至,曰:“吾往买若田宅,若中心愿之乎?价毋亏乎?”欲赎者视券,价不足者,追偿以金。又召诸子贷者曰:“汝贷金若干,子母若干矣。”能偿者捐其息,贫者立券还之,曰:“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!”其坦然如是。其后,卖酒者活更七年。
魏子曰:吾闻卖酒者好博,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,喧争无家人礼。或问之,曰:“儿辈嬉,否则博他人家,败吾产矣。”嗟乎!卖酒者匪唯长者,抑亦智士哉!
太湖,东南巨浸也,广五百里,群峰出于波涛之间以百数。而重涯别坞,幽谷曲隈,无非仙灵之所栖息。天下之山,得水而悦,水或束隘迫狭,不足以尽山之奇;天下之水,得山而止,山或孤孑卑稚,不足以极水之趣。太湖漭淼澒洞,沉浸诸山,山多而湖之水足以贮之。意惟海外绝岛胜是,中州无有也。故凡奔涌屏列于湖之滨者,皆挟湖以为胜。
自锡山过五里湖,得宝界山,在洞庭之北,夫椒、湫山之间,仲山王先生居之。先生蚤岁弃官,而其子鉴始登第,亦告归,家庭间日以诗画自娱。因长洲陆君,来请予为山居之记。
余未至宝界也,尝读书万峰山,尽得湖滨诸山之景。虽面势不同,无不挟湖以为胜,而马迹长兴,往往在残霞落照之间,则所谓宝界者,庶几望见之。昔王右丞辋川别墅,其诗画之妙,至今可以想见其处。仲山之居,岂减华子冈、欹湖诸奇胜?而千里湖山,岂蓝田之所有哉?摩诘清思逸韵,出尘壒之外。而天宝之末,顾不能自引决,以濡羯胡之腥膻。以此知士大夫出处有道,一失足遂不可浣,如摩诘,令人千载有遗恨也。今仲山父子嘉遁于明时,何可及哉!何可及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