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傒斯的《秋雁》元朝(1271年—1368年)是中国历史上由蒙古族建立的统一帝国,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现实社会生活不合理的现象。尤其是《秋雁》诗,别有寄托,写出了当时民族间的矛盾。此诗暗讽蒙古统治者一面掠夺南人的财富一面又歧视南人的行径,是元代中期罕见的讽刺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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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诗寓意深微邃却含而不露。元朝统治者奉行种族歧视政策,以蒙古、色目人为上等人,以汉人、南人为下等人。蒙古、色目人到江南之地也凌驾于南人之上作威作福。他们靠江南的条件富有了,却仍辱骂江南人不绝。诗人心中不平,故作此诗以讥之。
揭傒斯的五言短古,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宋元以来“重逸轻俗”的审美倾向。如《寒夜 》:“ 疏星冻霜空,流月湿林薄。虚馆人不眠,时闻一叶落。”《题风烟雪月四梅图》之二:“高花开几点,澹霭拂成衣。遥瞻应不见,相对尚依稀。”《洞庭秋月》:“灏气自澄穆,碧波还荡漾。应有凌风人,吹笛君山上。”《平沙落雁》:“天寒关塞远,水落洲渚阔。已逐夕阳低,还向黄芦没。”《烟
朱熹,字元晦,一字仲晦,徽州婺源人。父松字乔年。熹幼颖悟,甫能言,父指天示之曰:“天也。”熹问曰:“天之上何物?”松异之。就傅,授以《孝经》,一阅,题其上曰:“不若是,非人也。”尝从群儿戏沙上,独端坐以指画沙,视之,八卦也。年十八贡于乡,中绍兴十八年进士第。主泉州同安簿,选邑秀民充弟子员,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,禁女妇之为僧道者。
淳熙五年,除知南康军。至郡,兴利除害,值岁不雨,讲求荒政,多所全活。讫事,奏乞依格推赏纳粟人。间诣郡学,引进士子与之讲论。访白鹿洞书院遗址,奏复其旧,为《学规》俾守之。会浙东大饥,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荼盐公事,即日单车就道。复以纳粟人未推赏,辞职名。纳粟赏行,遂受职名。即移书他郡,募米商,躅其征,及至,则客舟之米已辐凑。熹日钩访民隐,按行境内,单车屏徒从,所至人不及知。郡县官吏惮其风采,至自引去,所部肃然。凡丁钱、役法之政,有不便于民者,悉厘而单之。于救荒之余,随事处画,必为经久之计。有短熹者,谓其疏于为政,上谓王淮曰:“朱熹政事却有可观。”
熹登第五十年,仕于外者仅九考,立朝才四十日。家故贫,箪瓢屡空,晏如也。诸生之自远而至者,豆饭藜羹,半与之共。往往称贷于人以给用,而非其道义则一介不取也。其为学,大抵穷理以致其知,反躬以践其实。尝谓圣贤道统之传散在方册,圣经之旨不明,而道统之传始晦。于是竭其精力,以研究圣贤之经训。所著书皆行于世。熹没,朝廷以其“四书”训说立于学官。平生为文凡百卷,生徒问答凡八十卷,别录十卷。庆元二年,沈继祖为监察御史,诬熹十罪,诏落职罢祠,门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编管。四年,熹以年近七十,中乞致仕。五年,依所请。明年卒,年七十一。